变卖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jd.com/1694,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惠安县涂寨镇文笔商住区3#602室房产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3#10号储藏间。总建筑面积186.53㎡(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71.72㎡,储藏间面积14.81㎡)(详见评估报告),以现状拍卖。
评估总价值806000元,起拍价452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本次拍卖由福建京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福建京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制作拍品文字说明等资料、展示拍品、接受咨询、引领看样(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与福建京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065336982、4006668873)、协助拍品交接等网络司法辅助工作。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不必等到60日届满)。变卖期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网络司法变卖结束。
2、竞买人需要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购房资格:竞买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三)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别提醒: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不得违反标的物所在地的限购政策。竞买人应了解本标的所在地限购政策,确保具有购房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查阅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如不满足竞买资格参与竞拍,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即因不符合购房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按撤拍处理。
六、本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时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凭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原产权人应承担本次交易的税费,在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具体税费以实际产生的税费为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税务、国土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后再决定是否竞买。
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和涉及看管、搬迁等一切费用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查核处理承担。按拍卖标的物现状拍卖,并按该现状移交拍卖物,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如遇所拍卖的拍卖标的物因特殊原因无法移交等,法院有权直接撤销拍卖。且凡法院撤销拍卖的,仅退回拍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始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期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变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031001001000013415200084801)并注明执行案号:(2023)闽0521执恢1258号。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惠安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本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和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065336982 辅助联系人:小陈
监督电话:15880859786 承办人:曾法官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惠安法院执行局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变卖须知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jd.com/1694,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资质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竞买人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具备购房资格,不得违反标的物所在地的限购政策(本标的在泉州市,意向竞买人应了解泉州市当地限购政策,确保具有购房资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当提交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
五、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惠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031001001000013415200084801)并注明执行案号:(2023)闽0521执恢1258号,不能通过支付宝直接付变卖成交余款。
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到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签署和领取有关法律文书。
十一、买受人到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者变卖成交后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出现前款情形,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并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变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究原买受人的责任。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在司法变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如遇变卖标的物因特殊原因无法移交,法院有权撤销变卖。凡撤销变卖的,仅退回变卖款,但不计付利息,不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变卖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在变卖结束前暂缓、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本次变卖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和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065336982 辅助联系人:小陈
监督电话:15880859786 承办人:曾法官
联系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惠安法院执行局
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